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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单挑(一)

文秦一路追寻着陈力新。他看着陈力新和拿着足球的萧笛并肩前行,走向了学校的足球场,一路上,金靴和银靴没有丝毫的交流。这种死一般的沉默显示了两人之间巨大的敌意。

萧笛手上的足球名叫“团队之星”,是2006年世界杯的比赛用球。它融合了传统与创新,采用黑、白、金三色。这其中,黑、白是东道主德国国家足球队的传统颜色,而金色则代表着世界杯冠军奖杯。这个比赛用球和刚刚过去的那届杯赛一样,令人印象深刻。

这个足球,是萧笛的爸爸在夏天出差德国期间,特地从当地买来送给他的礼物。

萧笛很是喜欢这个名叫“团队之星”的足球,它代表着那个炽热焦灼的夏天记忆,它有着世界杯的色彩和温度。平日里,他甚至不舍得拿它出来踢。可是,今天他却把它带到了校园。

“用什么样的球,你来定。”萧笛深深记着陈力新对他说的这句话。上周五的约定里,陈力新没有对单挑时的所用的足球提出什么特殊的要求。这让萧笛感到,陈力新是在有意地轻视他。

踢过球的人都明白,不同的足球对于踢球者来说,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球的重量偏轻,会让罚出的球轻飘飘的,犹如气球一般飞散开来;球要是比平时稍重,又会使罚出的球路低沉,对力道要求更大。

陈力新让萧笛带着自己的球来,摆明是告诉萧笛:我让你用自己习惯的用球也没关系,老子让你三分,也吃定你。

在萧笛的辞典中,“老子”这个词只能由自己使用,一旦有人胆敢在他面前提起这个词,便是对他最大的挑衅。这是萧笛无法忍受的。

老子今天一定要赢你。萧笛在心里暗想。

在他身旁的陈力新,此刻对将要到来的对决,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他的对手可是初中联赛的金靴,一届比赛里轰入七球的射手王。陈力新虽然没有看过萧笛踢球,但也曾听朋友们有意无意地提起其人其事。他们称他作金靴亨利,因为他时常披一件阿森纳14号的球衣。

“那个金靴,好像很厉害,虽然踢球非常独,一有机会就自己射门,但他的水平确实比别人高一档。”

“戴着副眼镜也能进七个球,要是视力好一些,说不定看得更清,射的更准呢。”

陈力新只知金靴是个眼镜男,并不知晓他的样貌,更不会知道他的名字叫萧笛。

那届比赛陈力新所在的球队踢到了决赛,只差一步就能夺得冠军;而萧笛所在的球队在半决赛折戟。两个人的球队并没有直接交锋。这让一众看客有些失望,他们期待的金靴大战银靴并未上演。

有关萧笛的传说曾在一段时间围绕在陈力新身边。因为陈力新是那届杯赛的银靴,进了六个球。和金靴相比,那只是一个球的差距。但那一个球的差距,却时常成为别人调侃陈力新的谈资。

“银靴啊,真了不起。这个称号很适合你噢,毕竟你很‘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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