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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夜城

“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

默念着《圣经》的人不过十四岁,由于营养不良而瘦骨嶙峋,唯一令人不敢轻视的是他的眼睛。在人类世界的时候,他经过当地一家教堂时饿倒在地,恰好遇上正要出门的牧师。牧师请他吃顿饭,拿一件旧衣裳给他换上,临走时送他一本《圣经》。他永远无法忘记牧师最后对他所说的话:

“不用感激我,我只是按主的旨意行事而已。如果你真想报答,那就看看《圣经》吧。愿上帝保佑你,我可怜的孩子。”

他没问牧师叫什么名字,也告诉牧师他自己的名字。他们就这般别过。他拿着《圣经》继续他的四处流浪。而不久后的一天,当他随便翻着《圣经》时(他会认的字实在太少了),一只兔子出现。

当他醒来时,便身在爱丽丝仙境了。

而今晚,早已传得沸沸扬扬的最终游戏将会开启。他当然有所听闻,心里对那个叫李平川的男人充满了追慕,“他真厉害,能够玩到第十个游戏。我才通关第一游戏,还是完全出于运气。我赵归一什么时候也有这天?不受别人鄙弃,万众瞩目,想想都令人激动啊。”

赵归一把《圣经》夹在臂膀之下,朝着德宁路最热闹的中心地区走去。

此时游戏方的机器合成声音从天而降:“游戏名:不夜城。规则一:尽情狂欢。规则二:每三个小时增加一条规则,直到明日六时。”

嘟的一声响彻德宁路,几道巨大的弧灯的光交织成一张网络。七彩的光的网络。横七竖八地切分着这座城市。还有就要掀开天的欢呼声,一阵阵浪潮击打着大楼外的反光玻璃,如同光一般追捕着每一个人。

一场畜谋已久的狂欢正式开始。

胡乱之中却有惊人的整体感的脚步声,嘈杂而令人热血沸腾的音乐,半空中挥舞的手臂在和节奏较劲,亮如白昼的烟花竟然显得寂寞无声。

“这是地狱,不是天堂。”赵归一抱紧胸前的《圣经》,远远驻步不前。可光和声浪不断地冲击着他,使他忍不住往后退了几步。“李大哥的游戏么,我有点心神不安啊。”

汽车不走了,大街上都是酒鬼;胡同里巷有嘿咻的男女,还有开嗨的烂人;而德宁路被一堵无形的墙壁封锁起来,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他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即使靠在角落里歇息也好,因为今日是休息日,连神都要歇息的日子。但这种愿望显然无法实现,因为游戏规则规定:尽情狂欢。如果不狂欢,将面临什么后果不言而喻。

德宁路里的玩家早已领悟到,游戏时间内游戏规则为大,它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且仅仅是什么。人活这么久,终于碰到如此公正的地方。

正如死亡对任何人一样都会降临般公正。

……

自王楚结束游戏之后,他和柴郡猫骑着大老虎阿飞走了。柴郡猫没有告诉王楚,他们要去哪,他们要去见谁。相比之下,他现在只想狠狠地揍他俩一顿。

因为王楚问道:“我们到底要去哪?都走好几天了。”

柴郡猫懒洋洋地趴在阿飞的大脑袋之上,慵懒地随手一指,说:“那边。”

这随手一指便是后面一连串事情的开端。脑仁比二哈大但回路却出奇地短的阿飞突然抬起大脑袋,那两只大灯笼眼睛向上看柴郡猫的小爪子,接着兴奋地朝所指方向跳去。而柴郡猫的慵懒一扫而光,像指挥员一样乱指,阿飞左蹦右跳,乐此不彼……

“快杀死我吧。”坐在虎背上差点没甩出去的王楚,无声地呐喊着。

终于在第七天,他们先后穿越了山林、沙地、草地,来到了他和大老虎第一次相遇的地方,长满蘑菇的森林。

“好,大老虎,我们来最后的冲刺!”在蘑菇森林的入口处,柴郡猫半蹲着,随时可能跳出去。

阿飞狂奔起来,顿时虎风猎猎,所过之处只剩下残枝败叶以及破烂的蘑菇。王楚紧紧地扯着虎皮,这一刻他才觉得阿飞像一只真正的老虎,百兽之王。

“停!啊——”柴郡猫刚喊停,不愧是百兽之王,说停就停。原本雄纠气昂的柴郡猫便如浑圆的皮球被甩了出去,王楚心里感谢惯性为他出了一口气:“这混蛋猫也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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