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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李子超没有想过写一个故事,尽管这个故事他亲身经历过。但思虑再三,他决定动笔。也许,拿惯了枪的手不太适合用来捉笔,也许他更想换种生活方式。

有些荒诞。

无关风月,这是一个不太漫长得但令人无奈甚至不忍洗耳的故事。为了简单,还是粗犷一些。

许多人喜欢热血,喜欢狗血,也有许多人喜欢装,喜欢扮猪吃老虎,虽然猪吃不了老虎。但是无疑猪吃老虎是一件有看点的趣事。猪吃老虎,不管哪一方都能够得到满足。李子超一度很喜欢扮猪吃虎。但是当遇到那个把自己装入笼子里的人之后,他清楚地明白“山外青山楼外楼”这句话不是白说的,尽管他自己已经是这个世界上很少的那一撮人了。

当京城大雪纷飞,当昆仑山朝阳初升,当喜马拉雅山不再巍峨,当死生契阔已成往事。你,依然还在。这就够了。这是李子超的上司兼死党说的。许多年后莫名其妙地有关他记忆里的那个人的一切他都忘了,只记得他叫夜卫。因为他是夜卫小队的队长。但是,夜卫这个人,再也回不来了。

红颜知己亦或蓝颜知己。你选哪一个?有时候,两小无猜反倒成了阻碍,太熟悉了也不好。郎乘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李白开了豪放的先河,同时于小儿女的闺情乐事也有不少的好建议。不过,这一切不碍两个人走在一起。世俗是狭隘的,不是吗?

总想有一笺纸是特意为她留的,愿薛涛不曾失望,总想有一支笔专门为她画眉,房杨之痒是对爱情不忠的借口。总想亲手为她奉上一枝月季,玫瑰太艳。可惜,没有太多的“总想”,因为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与“总想”的性质是差不多的。时光不老,曾经的人却再也年轻不了。岁月的长河不会因为某个特定的人而逆流。

好多好多事,好多好多人,大雪掩盖不了被血液浸湿的尸体。因为阳光太刺眼。雹子打碎不了所有的瓦片,因为有天气预报,尽管它有时候不准确。

流年,为什么要说是流年呢,因为她一去不返。山无棱,地无角。这句话不到五分钟可以被无数个人背下来,但是可能有的人极其一生都写不出来。如果有人说青春是一段流光岁月的话,龙牧的一生就是个精彩一点儿的悲剧。何为悲剧?“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是鲁迅先生的解释。可惜,当初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时候,他和小姨跑到了山下找蟋蟀去了。虽然昆仑腹地药材稀少,但总算还是有的,至于蟋蟀,只能去碧绿生长茂密的地方去了。而最终,整个BJ也只能用悲剧定义了。

一个好的故事首先如果缺少了讲故事的人本身的耐心是不可能出炉的。这是事实。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帝王的确很风光。

许多人羡慕皇帝,其实帝王头上也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这是许多人都明白的道理。

龙牧当年没少享受。可是一切都不如曾经的拥有。李子超干过的事他有一半没干过。入则富丽堂皇,出则金玉满堂。群魔乱舞,灯红酒绿。极尽败家之能事。甚至好奇的他把手伸进了娱乐圈,可是无论什么东西玩得久了,都会腻味的。毫不掩饰得说,龙牧是有愧的。不仅仅是愧疚。更是一种罪恶感吧。

很多人羡慕富豪的生活,可是许多人却担不起富豪的担子。与成为一名富豪相比,他更喜欢杀人,不过有时候他更想说“只有学习才能让我快乐”。真的。

后来,他改了名字,原来叫龙牧,之后就出现了夜卫。夜卫之后又是子朱。子朱之后是龙使。之后就不需要了。越是往后,知道的人越少。不过,仅仅是个符号而已。后来他终于想通了。因此造成了正件事的隐秘性。而且除了那么少数几个人,这个世界上知道夜卫的人比知道罗斯柴尔德家族的人少了不知道多少倍。而且,李子超始终相信拳头比钱管用,也因此,他是个衣冠楚楚的“斯文禽兽”。有人猜,夜卫是个女的。有人猜,夜卫一定是个风华绝代的男子。因为他美丽。尽管见过他的人都去冥界了。但还是要说,很少有人生得那么完美。尽管这种完美建立在他短短一生的痛苦之上。在李子超看来,龙使远比夜卫强多了。因为龙使代表着他这位兄弟快要满足地完成他短暂生命中的夙愿了。而夜卫只能让人感到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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