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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莫天

同学是个神奇的字眼,有的相互之间单纯稚朴,以致情同手足,成为一世挚友;有的因为点滴琐事成为一生仇敌,不死不休。

进入不同等级的学校,就会有不同等级的同学。走街串巷卖杂货的,他的同学或许就是在街角避风处嘴里抿着鞋钉,“砰砰”抡锤子给人补鞋子的鞋匠,要不就是在饭馆里满头大汗听人吆喝来吆喝去的伙计……

这里没有贬损的意思,事实本来就是如此。虽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都是活着混口饭吃,谁瞧不起谁啊?但不同的人碗里的饭真不一样啊!

同学这个身份,让出身或者天赋因为在一个屋檐下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变成一眼看上去是讨厌还是喜欢这么简单的事情。

学院穿统一的服饰不仅仅是为了看着整齐,而是为了从表面上看,所有的学员都一样,大家都平等,起码表面上看起来如此。

距离正式开学还有两天,宿舍走廊里终于有了陆陆续续的各种声响,莫天的最后两个室友终于姗姗而来。

先进来的是个穿紧身套装的男孩,很瘦,配上无比贴身的衣服显得更瘦了,但他骨头缝里都透着一股子精气神。他走进宿舍看了一眼,皱了一下眉头,明显他讨厌住的地方有这么多人,讨厌里面有各种不同的味道。

最后进来的个子要矮一些,刚一进门就对小瘦子喊道:“旭尧,怎么这么巧我们在一个宿舍!”这一句就把所有的目光吸引到了他的身上。他额头上留着一绺刘海儿,湿湿的,粘粘的好像粘在了上面。两只大眼睛很是灵动,皮肤白皙滑嫩,一眼看过去就觉得他秀外慧中,可爱可亲。

不一会儿,宿舍里就剩下了四个小男生。小瘦子走到门口把门推上,然后和小可爱拥抱在了一起,大喊道:“安荷,我们终于自由了!”

安荷看到四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他很高兴这样的安排,“从小到大一个人睡连个聊天的人都没有,现在可好了!”

旭尧他可是不满意这样的居住环境,心说,“等到有人磨牙、放屁、打呼噜,再加上臭脚丫就更好了!”不过现在由不得他不习惯,父亲已经给他下了严令,不论货真价实,还是假冒伪劣他必须弄个魔法士的称号回去,否则他下半辈子恐怕就不会有好日子过啦。

莫凡和吉明看着两人如此热络不禁有些面面相觑,但也走上前去自我介绍一下。

“我叫吉明。”

“我叫莫天。”

安荷逐一和莫天、吉明狠狠握了下手,“没说的!晚上我安排,大家好好聚一聚!”

明天就要正式开学了。经过这两天的接触,莫天知道旭尧是罗尔侯爵的二少爷,安荷是赛特伯爵的嫡子。他把自己直接归类为“平民子弟”,更何况在边远地区给帝国供给饲料的子爵真的和帝都里平民差不多。

其他三人当知道莫天不仅是魔法系的,同时也是精炼系的时,除了短暂的惊讶,他们几个打趣莫天可以轻松应付这一切,只要做到魔法系里精炼最好的,精炼系里魔法最好的就行了。

学院魔法系的课程安排比较固定,上午两节必修课,一节理论,一节实践。下午是选修课,毕竟大多数学生是不能靠学习魔法作为终身职业。尤其是大多数以赞助身份来的贵族子弟,他们要学习他们认为重要的学科,兴趣只是一方面。毕竟来这里主要是镀金,再有就是拓展人脉。

第一节课进来的魔法理论老师,是有名的一本讲义吃到死,小脑袋和小眼睛整节课都躲在厚厚的眼镜后面,脸都几乎贴到在讲义上面,看那架势他非要钻进自己的“饭碗”里不可。

首先,他开始点名,一长串的名字从头叫到底,仕林学院的第一节课一开始就让人恹恹欲睡。点完名之后,他对着讲义又来了一段开场白,他说话的嗓音倒是干脆利落,说得很慢好像在字斟句酌

他似乎对自己的这一番言简意赅的暗自得意,“今后你们有许多沉闷乏味的东西要学。”他在结束自己的开场白时这么说,他难得抬了下头,脸上挂着宽容的微笑,“而这些东西,只要你们一通过结业考试,就会立刻忘得一干二净。但是,就魔法基础理论而言,即使学了再丢掉,也总比从没学过要好。”

接下来开始进入正课,他说每一句话生怕这些新学生听不清楚,所以都要重复两遍,多的时候要读五遍!念了一遍他会停下来,眯着眼睛好像在听笔和纸摩擦的声音,等到这些声音变小了,稀疏了,他会重头再念第二遍。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提醒他自己念到哪里了,另一方面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做笔记,以加深印象。

魔法理论老师的眼睛从眼镜后面露了出来望向底下几百个学生,拉长音问道:“你们想知道什么是魔法吗?不知道吧?我猜你们也不知道,下面老师来告诉你们。”学生在下面齐声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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