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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番外五:if(上篇)

乐知时表现出困惑,“所以你并没有洁癖。”

宋煜给了更明确的答案,“对你没有。”

他说完,朝门外走,乐知时紧跟着起来,随他出去,告诉他自己的房间就在隔壁,并且企图向他展示自己的阳台,但宋煜并没有进去。这一层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房间,下了楼,二层是两夫妇的卧室,站在楼梯就能听见他们的欢声笑语。

午餐他们在前院的树荫下吃了烤肉和炸薯条,乐知时很费力地切着一块带了筋的牛肉,坐在他身边的林蓉声称自己下午一定要给乐知时做顿可口的地道中国菜,期待已久的他当即放下刀叉,感激地吻了林蓉的脸颊。

宋煜坐在他的斜对面,抿了一口金汤力,眼睛会偶尔落到乐知时身上,看他神采飞扬的模样。

“你今天去游泳了?”乐奕问乐知时。

“对,泳池的水很冷,而且不干净,所以我才回来冲澡了。”乐知时想起来又为自己辩解。

olivia一边分餐一边笑着说:“这可不是你光着身子见客人的理由。”

乐知时的脸又红了,桌子上摆着金汤力和苦艾酒,他一口也没喝,但脸颊浮现出可爱的红晕。宋煜喝了,却毫无反应,低着头,十分细致地切割着一盘牛肉,精准又斯文。

“穿着泳裤是不算的。”乐知时还是忍不住辩驳,“何况我还披着浴巾。”

“没错,光着脚。”乐奕替他补充。

一桌子的大人都笑起来。宋煜抬眼,好乐知时对视,发现他会躲开自己的目光,过两秒又移过来,讷讷地问他需不需要鱼肉。

宋煜接过他分过来的一块烤鳟鱼,说了谢谢,然后将自己整盘分割好的牛肉递给他。

“不用交换。”乐知时连忙摆手。

“不是交换。”宋煜站了起来,将盘子放到了乐知时面前,高大的影子笼罩着他,“原本就是给你切的。”

乐知时有些发愣,转而小声说了感谢,叉起一口塞进嘴里。大人们开着“有个哥哥真是不错”的玩笑,乐知时的腮帮子塞得鼓鼓的,咀嚼的时候会时不时看宋煜。

饭后的闲暇时光,大家坐在前院喝茶。宋煜坐了一会儿,在摇椅上看了十几页书,有些困顿。于是上了楼,脚步踩到三层的时候,他听见了重叠的脚步。

在房门的后面,他像猎手一样等到了自投罗网的猎物,还收获了一个慌张的眼神。

“你……你要睡觉吗?”乐知时望着宋煜问。

“可能。”宋煜将门开得大了一些,像是一种允许进入房间的邀请。

“你别睡觉。”乐知时很自然地跟进去,甚至抓起他的手腕,“我知道你要来,想了好多天的计划,全英国好玩的漂亮的地方我都记下来,就等着你。现在你却要在这么好的天气睡觉。”

他补充:“你不知道好天气在英国多难得。”

宋煜相信英国人都喜欢谈论天气这一点了。同时他从乐知时身上发现了一种奇异的特质,那是从未受到过伤害的人展现出来的纯真和自信,可以毫无障碍地表达自我,不过分羞赧,不因第一次碰面而尴尬,很自然地亲近,并且不害怕被拒绝。

当然,他也无法拒绝乐知时。

“那就按照你的计划去执行。”宋煜想到在车里他的母亲对他的昵称,于是也自顾自加了一句,“小导游。”

乐知时不明白导游的意思,求问过后显得很激动,“我一定会做一个非常厉害的导游。”

他带着宋煜骑车到海湾边,这里没有细白沙滩,海岸线被晒得闪闪发光的鹅卵石填充。路边的小店贩卖挤满奶油的草莓华夫饼,乐知时是不能吃华夫饼的,但他回头了三次,于是宋煜说自己很想吃。

“真的吗?”乐知时很惊喜,很快停下车,“我给你买。”

但宋煜只吃了一口,就递给他,说太甜。乐知时用叉子叉了一颗很大的红色草莓,沾满奶油塞进嘴里,含混地说:“还好啊。”

“草莓华夫饼。”宋煜指了指他手里的盒子,“你吃草莓,华夫饼我解决。”

他们达成共识,像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某种默契,尽管并不是。

宋煜产生出一种自己好像是看着乐知时长大的错觉,但鲜活的乐知时站在眼前,又有着许多宋煜意想不到的美好细节。他笑起来嘴角浅浅的涡,他说话间抚摸他手臂的动作,介绍城镇上艺术建筑的那种自信感。

“这是英国最开放的地方之一,lgbt群体每年夏天都会在这里狂欢和游·行。彩虹色的,很漂亮。”

他谈论到这个话题的时候,会试探性地观察宋煜的表情。

“是吗?”宋煜淡淡说,“听起来不错。”

海近在眼前,他们穿着鞋走在鹅卵石上,海滩充满了身穿比基尼和泳裤的男男女女。乐知时带着宋煜走到海水边,建议他脱下鞋感受一下。宋煜照做了,他们拎着鞋,咸湿的海风卷起衣摆,潮汐涌上来摸过他们的脚背和脚踝。

“好凉。”乐知时笑得像个小孩,然后靠近了宋煜些许,圆润的拇指靠上了宋煜脚掌的边缘。他们的脚也有大小的差距,宋煜的肤色稍深一些,乐知时在水底显得更白,像是发光的瓷器。

宋煜也朝他靠近些许,甚至用自己的半个脚掌轻踩在他白皙柔软的脚背上,乐知时没有抗拒。

这种动作比牵手更让人觉得亲昵。

等到宋煜收回自己的脚,水波震荡,乐知时将自己的脚掌踩到他的上面,然后仰着脸对他笑。

“你在报复吗?”宋煜说。

“这是交流。”乐知时一本正经。他们并肩站在海水与海风中,手臂摩擦手臂,乐知时低头打量,又将宋煜的手腕抓住,抬起来,不像是要与他牵手,只是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测量宋煜的手腕,但无法圈住。他的指腹隔着皮肤摁压着宋煜凸出的腕骨、他鲜活的静脉。

“我有一块手表。”乐知时握着他的手腕说,“很适合你。”

“你的?”宋煜也反握住他很细的手腕。

“对,但我只戴过一次,其实……”

他正说着,一个穿着黑色比基尼的棕发白人女孩儿朝他们走来,眼神锁定在宋煜的身上,打量他宽阔的肩膀与挺拔的五官。她很热情地站到宋煜面前,问他是留学生还是来旅游,要不要和他一起在海边的bar里喝一杯鸡尾酒。

乐知时这时候也抬起了脸,眉头稍稍皱起。

宋煜拒绝了,“我已经喝过酒了。”

对方敏锐地感知到他的意思,还有身边这个男孩儿的抗拒,不禁笑起来,“哦,抱歉,我不知道你们是一对。”

乐知时皱起的眉头松开,变成了惊慌失措,尴尬地摇头,又不愿意摇得太死。

“我们……”

宋煜不否认,也不承认,但抓住了乐知时的手腕。那女孩儿说了句不打扰你们约会,就走了。

“我们没有约会。”等她走后,乐知时弱弱地回复。

宋煜松了手,“这么多年之后的第一次见面,说郑重一点,也算是赴约。”

乐知时努力地理解着他的话,看见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后残留的淡淡红痕。

“刚刚我没说完。”乐知时看向宋煜的侧脸,“那个只戴过一次的表,是我买给你的。”

“我想给你寄一份生日礼物。”

说好的只能书信往来。

“但这违反规定了,不是吗?”乐知时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现在在你面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违反规定的人是我。”

乐知时的睫毛轻轻晃动,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说,“你知道你寄错过一封信吗?”

看着乐知时眼里闪过惊慌,宋煜继续说。

“一封只写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笔划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喘发作之后总是会陷入很长的低落期,不健康让我很困扰,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不愿意你来见我,希望你来的时候我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我希望你会喜欢真正的我(生病的时候会长红疹,很丑),而不仅仅是信里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实已经不记得小时候见你的经历,但我很想念你,人为什么会想念一个没有见面的人?

全世界只有你是我可以毫无保留倾诉的对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没有人可以取代你。无论发生什么,只要能在邮箱得到你的来信,我都会感到快乐。你不敢相信,我在病发之后的病床上做了一个有关于你的梦。我们见了面,没有握手,你亲吻了我的脸颊,说lovelysee you。

真糟糕,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来的时候我感觉好遗憾,我希望那个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欢]

“知时。”他第一次用了思索过很多次的称呼,总想写在信的开头,但下笔又动摇。

没写完的最后一句话,宋煜看似冷静地面对面问他。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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