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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修订版)

月上中天,有夜鸟被惊起,穿过夜空,藏身于另一丛浓黑的树影里。江清流把薄野景行抱小狗一样抱在怀里,她身上的酒香,比之这两坛三十余年的珍珠红更香醇浓厚。

“薄野景行,珍珠红总让我想起我爷爷、想起我师父们、想起好多江家子弟。”

薄野景行伸长脖子去偷他酒坛里的酒喝:“娃娃不必伤怀,今日老夫满饮此坛,就当是你爷爷与你把臂同饮,以弥补当年之撼!”

江清流居然也懒得理她,一手执了坛口:“来,干。”

陈酿易醉,江清流虽喜美酒,还是颇为克制。这么多年的冷静自持,连想要大醉一场也做不到了。薄野景行则在奋战自己那一坛。她趴在酒坛口,脑袋伸里面,舔得十分欢快。江清流再把她拎起来,薄野景行终于不耐烦了:“江隐天是按养鸡仔的方法在养你吗?你要是男人,现在就冲到江隐天那老乌龟那儿,告诉他你不娶老婆!你这样的男人,就算娶老婆也只是多害一个女人罢了!你要是还没断奶,就继续窝在他怀里吃奶,听大人的话!”

江清流并不动弹:“家祖英年早逝,整个江家一直是太爷爷操持。五十多年了,你以为江家凭什么凝聚不散?各旁系宗亲中不乏资历过人之辈,凭什么我们这一支被尊为嫡系?江湖势力之所以敬畏这个家族,就是因为其上下一心。我自然是可以反对他,我若不娶,整个江家谁又真能奈我何?但是我若同他不和,我的人与他的心腹必生嫌隙。薄野景行,我虽身在江湖,却不能快意江湖。”

只是很平静地一番话,他再度与薄野景行碰了碰酒坛子。薄野景行没有抬头,舔得一头一脸的酒沫子。这样喝不了多少,酒坛里现在还是大半坛,她急得直嚷:“快给老夫一个碗!大碗!”

……

第二天,江家向河南金家下聘,代江清流求娶金家大小姐金元秋。

江清流没有任何表示。十五岁之前,他将振兴家族当作自己的信仰。后来,他开始行走江湖,江家的朋友,成为了他的朋友。家族的敌人,也一直就是他的敌人。他不需要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甚至连性格爱好都不需要。

这么样的一个人,能对一个女人承诺什么?!

他不知道,他继续看飞鹰寨找到的贺飞虎亲笔写成的手札,突然想起当年凤冠霞帔、艳若朝霞的单晚婵。

处理完日常事务,正是暮色四合之时,江清流走出小院,薄野景行那边的灯还亮着。他信步而入,薄野景行正盘腿练功,见他进来,赶紧收功,挥挥手:“江家娃娃,快过来。”

江清流眉毛微扬,径直在床边坐了下来。薄野景行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张丝帕,上面画着乱七八糟的线条:“老夫突然想到一种方法,能助你尽快养好经脉。若照此法行功,不消十日,你便能恢复功力。”

江清流将信将疑:“你有这么好心?!”

薄野景行嘿嘿直笑:“娃娃真没良心,你且一观。”

江清流与她一同看那条丝帕,上面的行功经脉确实是有独到之处。他一边细看一边揣摩,越看越是心惊——这老贼对人体穴位、脉络运行实在是了若指掌。想到立刻就能恢复功力,他还是颇为重视:“姑且一试。”

薄野景行与他在榻上对掌行功,令内力缓缓流过七经八脉。江清流微微出汗,只觉全身经脉运行顺畅,看来甚至不到十天,他就能恢复功力了。

不知不觉,一个时辰过去了。薄野景行也是香汗淋漓。那汗也是淡淡的粉色,在盈润的肌肤之上如同珍珠一般光泽耀目。江清流不好多看,随手挑了件衣服为她披上。

彼时已至子时,他为薄野景行化了两粒胭脂丸。薄野景行一边舔食一边开导他:“你若真不愿娶金家小姐,要不你就跟江隐天说说,娶老夫得了。”

江清流斜睨了她一眼:“娶你?!”

薄野景行一挺胸,将江清流撞得差点仰面栽倒:“娶老夫难道还辱没了你不成?!”

江清流重又垂目:“我宁愿娶金元秋。”

薄野景行大狐狸一样拱过去,语重心长地教育:“个鼠目寸光的小娃娃,你当知道物以稀为贵,这整个江湖,有娇妻美妾者数不胜数,但是能娶我薄野景行者,有几人?!”

江清流嘴角一撇,转过头去。薄野景行跟太阳花似的,也跟着转:“这是什么表情?!对了,老夫身负绝世武学,什么葵花宝典,什么辟邪剑谱,你想学啥,老夫就教你啥!”

“我谢谢你啊……”江清流索性拿了个竹枕头压脸上,合衣而卧。薄野景行把枕头刨开,立时就翻脸了:“江清流!那晚你睡老夫,便就白睡了不成?!”

江清流才懒得理会:“但凡你要点脸,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那天难道不是你睡得我!?”

薄野景行扑将上去,手足并用地解他衣服:“嘿嘿,一回生二回熟,咱们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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